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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5〕41号


各学院: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针对性,预防事故发生,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所带来的危害,实现对实验室风险的精准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要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我校实验室安全等级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科信〔2024〕4号)及《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4]212号)的规定执行,共有Ⅱ级实验室四个、Ⅲ级实验室四个。

Ⅱ级安全风险实验室管理要求为:

参加实验人员应通过学院统一组织的安全准入考试,并接受所在实验室的专业安全教育培训。从事生物安全相关实验的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学生开展实验室时应向所在学院或指导教师报备,经过允许后方可进入。进入实验室的师生,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学生不能独自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须有导师现场指导陪同,实验过程中须全程值守。

Ⅲ级安全风险实验室管理要求为:

参加实验人员应通过学院统一组织的安全准入考试,并接受所在实验室的专业安全教育培训。学生开展实验室时应向所在学院或指导教师报备,经过允许后方可进入。进入实验室的师生,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学生不能独自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须有导师现场指导陪同,实验过程中须全程值守。

因各学院需要,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数量日渐增多,试剂种类繁多。实验室负责人务必熟知所使用危化品的化学安全技术说明,掌握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法,做好危化品安全周知、防护急救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妥善保存取用。实验导师必须对实验进行讲解,指导学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实验学院对有危化品储存的实验室实行严格管理,加大检查频次。

机电类实验室要注意仪器设备自身,起重机械可能造成重物坠落、起重机失稳倾斜、挤压、高处跌落等危害;锅炉可能因超温、超压等导致发生爆炸或泄露造成的危害;压力容器可能因遇热超压、机械损伤、减压阀不合格等造成爆炸或气体外泄等危害。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对重点实验室的把控,实验室安全责任重大。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遵守。

教务处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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