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5〕55号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端午节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教育部及学校安全工作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各学院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切实履行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组织师生开展节前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
二、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要在节日前后,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组织自查,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离开实验室前,务必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好门窗、水、电、气。
三、假期期间需开放的实验室,须向教务处提交申请,经学院、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实验。进入实验室的师生,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实验人员须全程在场,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原则上不得开展过夜实验和高危实验,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实验,须有老师现场指导。遇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实验,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四、加强实验室危化品管理。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含气瓶)存储点检查工作,做好废弃试剂存储点,贵重仪器存放地、高温高热高速设备等地点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的物理和技术防范措施。
五、其他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端午节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每一位师生,切实做好端午节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
教务处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