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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返校相关教学安排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1〕57号


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返校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教学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要求

1.全体教师返校后,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线下课堂教学工作。要求全体任课教师,持续使用超星教学平台配合线下课堂教学,将在线教学期间积累的教学经验及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引入线下课堂教学,创新课堂教学模式,促进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任课教师应做好线上教学内容梳理与整合工作,做好线上教学效果调查与检查;关注未返校学生情况,安排课代表、学委配合帮助其完成课程学习;同时,要适当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和疫情防控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尽快以积极、健康的心态投入到新学期的学习生活中。

二、教学运行工作

1.课程安排

1)2021年9月6日至9月10日(教学周第4周周一至周五)全部课程暂停。

所停课程,任课教师务必按时补课。补课教师请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时间为每周三下午。

2)全体师生返校后,2021年9月13日(第5周周一)开始线下课堂教学。

请全体师生按照《课堂防护须知》(见附件)做好线下课堂教学工作。

2.教学检查

(1)要求各系部于9月10日(周五)前组织本学期教学材料自查工作,包括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授课手册、教案、PPT课件等是否已经打印。各系部要确保做好充足准备恢复线下教学工作,做到教学材料完备,有序完成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无缝衔接。教务处将对以上材料进行抽查,具体抽查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本学期教学日历纸质版(A4打印)于9月10日(周五)前以系部为单位上交到教务处425办公室。

3.实验教学

各系部请于9月17日(周五)前将《实验、实践类开课计划表》上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由教学干事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课表编排工作;实验、实践课程课表一经公布,各系部任课教师务必严格执行。

三、考务工作

1.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工作拟定于2021年9月10日和11日(教学周第4周周五、六)两天进行,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202112月份全国外语等级考试(CET)网上报名工作,将根据辽宁省招办安排另行通知。

3.各系部请于9月10日前,将本学期课程考核方式保送至教务处考务科。课程考核方式报送以系部为单位,须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前须认真核对报送数据,确保信息报送准确。纸质版课程考核方式报送前须有教学主任和教学干事签字确认。

四、毕业实习工作

   毕业实习延期的相关工作说明,申请暂缓毕业实习的学生拟定于2022年4月10日前完成要求的12周毕业实习过程,并通过系部毕业实习答辩考核后,可获得毕业实习学分。

五、其他要求

各系部应组织全体教师,于返校当天,做好各办公室通风、清洁、消毒工作,确保教师工作环境整洁、卫生。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

要求全体师生不举办和参加社会上的大规模密集型聚集性活动;避免到通风不畅、人流密集场所无防护活动;如有不适症状,及时报告学校并及时就诊。

各系部要落实好学校相关工作要求,有序完成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无缝衔接,全面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附件:《课堂防护须知》

教务处

2021年8月30日 

 

 

附件

课堂防护须知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营造安全、适宜的学习环境,请同学们严格执行如下要求:

1.有咳嗽,发烧等不良症状及时汇报,不得隐瞒。在教室内,严禁携带吃食,保证教室卫生的清洁、干净。

2.进入教室后,学生需佩戴口罩,按指定座位入座,并遵守课堂纪律,不得随意交头接耳。

3.上课时,按照老师的教学要求进行教学活动,不得随意走动。

4.课间,严禁聚集、打闹、闲聊等行为。

5.课间休息和下课铃声响起时,要做到保持有效距离、有序离开教室。

6.教室内,严禁存放任何物品,个人物品及时带离。

7.教室内,随时通风,请同学们自行加减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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