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3〕19号
为确保我校教学运行平稳有序,规范教学管理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本学期启用新教务系统调课申请,现将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调课是指任课教师因故不能按既定教学计划和课程表进行教学活动,经申请批准后对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地点进行变更的行为;调课需按相应课时补课。
二、调课申请流程
教师因病或因事不能完成教学,须提供医疗证明、会议通知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办理请假手续,再根据请假手续到教务处办理调课手续。(调课申请流程:任课教师办理请假手续-线上调课申请-院系线上审核-教务处线上审核-纸质版备案)。
1、线上申请
任课教师在应至少提前一天在教务管理系统提交调课申请,调课须提出科学合理的调课方案,提出补课时间,补足相应课时,否则不予审批。
2、线上审核
调课申请经教研室主任审核、院系主任审核通过后,流转至教务处审批。涉及调整上课时间的,任课教师应确保补课时间不得与学生已经确定的其它课程上课时间冲突。
3、纸质版备案
教务处在系统内审核通过后,任课老师在教务系统下载调课申请表,调课申请纸质版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由院系、教务处分别留存。
4、查看课表
审核完成后,任课教师可在个人课表中查询课表是否变更,并通
知到相关学生。院系管理人员可从调课查询处查询本院系的调课记录。
三、调课直接影响教学秩序和课程教学安排,原则上每学期每门课程调课次数不得超过2次(不超过4学时);教务处建立教师调课信息统计表,对调课次数超过学校规定的,计入教师、院系年终绩效考核。
四、凡未经院系和教务处审批备案,擅自调停课的,按《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2023年春季学期启用新系统进行调课申请,于2023年3月6日起执行,请各院系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调课申请工作。
调课申请相关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