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3〕28号
结合教学工作实际情况,为了深入了解现阶段学校教学工作运行情况,确保本学期教学秩序稳定有序,教务处定于4月3日起进行教学运行常规检查工作,请各教学单位做好相应的自查和备查工作。现将检查的具体工作安排说明如下:
检查 时间 |
2023年4月3日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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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自查人员 |
各系部主任(教学主任)、教研室主任、系部相关检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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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 人员 |
张鹏程 |
王兴华 |
赵妍 |
郭凡菲 |
单滢菲 |
张冬雪 |
欧阳春 |
华玉瑶 |
刘余娣 |
林琳 |
检查 部门 |
化工系 |
信息系 |
机械系 |
环生系 |
经济系 |
管理系 |
体育系 |
马院 |
基础部 |
双创院 |
教务检查要求 |
以《课堂教学规范》为准则,掌握教学运行实际状况,深入课堂进行查课,检查教学秩序。 教务处查摆影响教学秩序和质量的影响因素以及教学质量监控的薄弱点,及时反馈系部,采取针对性地措施,切实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教学质量持续改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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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自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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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根据结合自身实际,教学环节的运行秩序与质量状况、教师课堂教学过程组织与管理、对课堂教学状态与效果、实验实践教学指导与实验安全管理。 1、各系(部)要全力维护课堂教学秩序稳定,需指派专人深入课堂听课、巡课,检查课堂教学秩序;重点检查教师教学过程中的言行举止,务必做到严守师德风范;重点检查课堂教学秩序是否稳定,教学组织是否得法,教学内容是否恰当等;重点检查实验课指导教师对实验指导的落实情况,确保实验教学安全稳定有序。 2、各系(部)要及时做好记录统计汇总查课情况,有问题及时反馈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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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查课表由检查单位自行存档,作为质量监控支撑材料存档。 |
各教学单位务必落实主体责任,配合并服从学校做好现阶段教学运行工作。加强日常督导检查,科学推进各项教学活动,确保良性平稳运行。
附件:查课表(供参考使用)
教务处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