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3〕137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沈阳科技学院教学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明确考查课考核方式的要求发给你们,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考查课考核方式须根据培养方案明确考试组织形式;
2.考查课考核须根据《沈阳科技学院教学管理制度》第二部分 第43项 第三章中的要求执行(见附件1);
3.如考查课需要组织安排考试的,须在教学周:第十一周(周五)前向教务处考务科提交“以考代查申请”(见附件2)。
注:未提交“以考代查申请”的考试科目不予安排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