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关于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安排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3〕143 号


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的相关工作要求以及我校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文件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现将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系部遵照执行。

一、组织管理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成立由系主任(或教学副主任)、部分学术委员会成员等组成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落实责任制,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工作按计划日程进行,对过程要严格监控,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强化指导教师的指导作用。指导教师要全程跟踪指导和督促要求学生,监督学生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不得有学位论文抄袭和买卖、代写行为等学术不端行为。严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个环节的质量关,对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学生要重点关注,加强对其的指导和教育。对于在毕业环节中表现极差,情节严重的学生应及时上报系部、教务处做相关处理。

3.为加强毕业设计过程管理,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使用维普毕业设计过程管理系统,具体实施细则另行通知。

二、具体工作

(一)安排指导教师与命题

1.完成时间:2023年11月22日前。

2.工作任务:安排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准备毕业设计(论文)参考题目、准备论文任务书。

3.相关要求:

(1)指导教师资质要求:

指导教师的学科背景与所带毕业设计的专业相符。另外,需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担任该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

(1)具有一定科研或生产经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

(2)不具备上述条件、但在毕业设计(论文)的某些环节确有指导能力的企业技术人员,经过审批也可以担任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

(3) 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质量,保证指导教师有足够时间和精力进行指导,每位指导教师最多可同时指导8人,讲师职称最多同时指导6人。首次担任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应超过2人。

(3)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须依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难度、工作量适当,避免题目过大、过空;毕业设计研究内容能深化、巩固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强化学生应用和创新能力;可结合学生毕业实习岗位工作实际,注重选题的实践性和可行性;要达到专业综合训练目的。要求50%以上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避免与往届出现重复、雷同的情况,需经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发布。

(二)选题、下达任务书

1.完成时间:2023年12月4日前。

2.工作任务:各系部召开毕业设计工作动员会;组织学生选题;下达毕业设计任务书。

3.工作要求:

(1)组织召开毕业设计工作动员会,组织师生见面,介绍毕业设计题目。

(2)通过维普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具体选题流程另行通知)组织学生选题。

(3)指导教师按要求为每名学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系部审核通过后下发学生。

(4)指导教师与学生建立联系。布置毕业设计任务,讲解论文撰写流程与相关要求,明确论文撰写过程的纪律等事宜。

(5)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学习《本科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杜绝学术不端情况发生。

(三)论文指导与撰写

1.时间:2023年12月4日-2024年6月初。

2.工作任务: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撰写

3.工作内容与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中,各系部按要求进行前、中、后三阶段检查。学校不定期组织抽查。

(1)前期: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进行的必须条件是否具备,安排是否合理,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位学生。

(2)中期:各系部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着重检查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各系部向教务处上报中期检查情况总结。

(3)后期:检查答辩准备工作。答辩前各专业着重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任务书及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四)中期检查

1.时间:2024年3月31日前。

2.工作任务:完成中期检查规定的相关任务。

3.工作内容与要求:

(1)对照学生任务书,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手册撰写情况,包括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稿、中期检查表、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指导教师指导意见等;学生完成工作须达到工作总任务的85%以上。

(2)检查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情况,包括指导记录等。

(3)对于不符合进度要求的学生,要采取措施督促学生提高认识,在后期赶上进度,确保论文任务顺利完成。

(4)做好中期检查工作记录和总结,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备案。

(五)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1.检查范围:2024届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全部进行检测。

2.指导教师严格按照论文格式规范检查学生论文质量及结构规范性,对于不按照规定提交的或所提交的论文版本不是最终版,导致检测结果有误的,将按照检测结果认定和处理,对于在检测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逃避检测、蒙混过关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格。论文重复率应控制在20%以下。

3.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答辩安排

1.时间:2024年5月。

2.任务:根据检测结果,学生按照指导教师意见上交定稿论文,申请答辩;指导教师审阅、评阅教师评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并打分,指导教师结合检测结果给出是否同意答辩等意见和建议,评阅教师评阅意见和建议不要千篇一律;各系部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含二次答辩)及评定成绩。

3.要求:按照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各系部成立答辩委员会,制定本系部答辩实施方案,确定答辩师生分组情况,答辩方案要提前公布,并上报教务处备案。指导教师评分或评阅教师评分任意评分不及格,则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记为不及格。若在答辩过程中,答辩小组对学生论文内容提出修改意见较大时,需再次提交检测的,由答辩小组现场给出具体意见,系部按照实际情况申请给该生再次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论文记为不及格。

(七)等级评定、总结评优

1.时间:2024年6月3日前。

2.任务:各系部审定论文成绩,评定等级,并按要求录入成绩;完成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评定、优良率汇总、工作总结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等工作,并报教务处备案。

3.要求:

(1)成绩综合评定为五级制,并按时录入教务系统。

(2)按文件规定比例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第一次检测结果总文字复制比≤20%且论文总评成绩为优秀者方可推荐。

(3)按文件规定比例评选推荐优秀指导教师,原则上控制在当年各系部毕业设计(论文)的在职指导教师总人数的10%以内。

(4)各系部须组织好学生论文等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管理。各系部成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系主任主抓主管。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安排,认真落实各环节工作,切实强化过程管理,并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文件规定,做到政策细节人人皆知。各系部和教务处不定期检查教师指导情况和指导记录,抽查部分学生论文进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本届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2.各系部要不断更新和充实毕业设计(论文)题库,避免与往届雷同、重复;各系部要对教师拟定和学生自选的题目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并建档备查。

3.各系部要严把毕业设计(论文)各个环节的质量关,明确指导教师第一责任人,对学生提交的检测版论文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学生提交检测论文的质量,并顺利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4. 毕业论文(设计)内容和格式、存档规范要严格按照《沈阳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规定》、《沈阳科技学院本科外文翻译格式要求》、《沈阳科技学院文献综述格式》的要求执行。

附件一:《沈阳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规定》

附件二:《沈阳科技学院本科外文翻译格式要求》

附件三:《沈阳科技学院文献综述格式》

附件四:《沈阳科技学院任务书模板》

附件五:沈阳科技学院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推进表

附件六: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录手册(教师用)


教务处   

2023年11月16日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二西路30号
邮编:110167   电话:024-31679767/31969585
Copyright © 2022 沈阳科技学院 辽ICP备11020003号-1
  • 微信平台
  • 抖音平台
  • 微博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