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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新生学籍注册、信息核准工作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4〕143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 《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情,现将我校2024年入校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及时做好2024年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涉及到每一位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系部本着对学校、对学生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确保数据的准确详实。

1.严格按照招生办公室核准的2024级新生录取学生名单(见附件1),并结合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结果,认真核对学生数据。

2.根据新生报到情况,填写 《2024年新生未报到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在未报到原因栏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填写 “保留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等,确保准确无误。“保留入学资格” 应附学生相关申请材料(见第4点)。

3.各系务必对未报到学生的原因及时进行沟通了解,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无法取得联系的学生,可根据相关规定,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4.凡因应征入伍需“保留入学资格” 的学生,系部必须告知学生按照《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3)】8号)要求,办理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学生凭“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及入伍通知书在10月18日前到教务处220办理相关手续。过期未办理手续且未向教务处说明情况的,取消入学资格。

5.按照普通高校新生电子注册相关要求,2024年本科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要在10月25日前完成,请各系将《2024年新生未报到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沈阳科技学院2024级学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填写完毕后,并找相应部门签字盖章后,于10月18日前报送教务处220刘老师,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企业微信教务处考务科刘小林老师处或邮箱xiaolin0702@126.com。

二、继续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及网上信息确认工作

我校于 10月21日对2024年入校新生进行学籍注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完成后,将对学生本人开放网上信息查询,各系部于11月1日起指导和督促 2024年入校新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 上查询本人学籍注册结果,并对自己的学籍电子注册信息进行确认。经入学资格复查合格并通过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的学生,方具备我校学籍。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将作为学生毕业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审核依据。

三、核实、完善校内教务管理系统学籍信息

在校学生学籍信息直接关联到课程定位、考试安排、成绩录入等工作,为确保学生顺利参加各教学活动,同时也为健全学生学籍档案,请各系高度重视学籍注册工作,各系负责教师告知学生认真核对,及时跟进,确保学生按时完成注册。并于10月18日(星期五)前将各系《2024-2025-1学期学生注册名单》(附件4)和《2024-2025-1学期未注册学生名单》(附件5)【教务系统导出】经学生本人签字、辅导员、学生口主任签字盖章后(纸质版)报至教务处220办公室。正常注册学生核对本人信息后签字,未注册学生的要注明原因(如未缴学费、未返校等原因)或学籍异动情况。对于注册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方能在学生证上加盖“注册”章。

四、工作要求

1.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认真对未报到学生的情况进行摸底,对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须明确告知:一旦进行学籍电子标注,将失去录取资格。

2.各系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该项工作,确保我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 重视校内教务系统学籍信息的核实、完善工作。

五、联系方式

教务处邮箱:xiaolin0702@126.com

联系人:刘老师


附件1:2024级新生录取学生名单

附件2:2024年新生未报到情况统计表

附件3:沈阳科技学院2024级学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4:2024-2025-1学期学籍注册学生名单

附件5:2024-2025-1学期学籍未注册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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