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4〕141号
各单位:
为提高学生的学习意识,保证学生在校期间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沈阳科技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修订)》沈科发[2023]325号的有关规定,教务处将教学周第七周至第九周进行本学期学籍审查工作,现将学籍审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解除学业警告相关工作
(一)申请人:22-23学年受学业警告的学生
(二)可解除受学业警告的学年为:22-23学年。
(三)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解除学业警告申请表(模版见附件1)并交至所在系,由系办公室主任统一收取。日期截止于第九教学周周四(10月24日)前,逾期不予处理。
2.各系负责审核申请学生成绩状况是否达到解除学业警告的要求。为提高办事效率,申请表由各系办公室主任审核后统一交本系教学主任审批。
3.第十教学周周一(10月28日)前,各系将学生申请表统一交至教务处考务科进行审核。教务处审核后,形成文件报学校审批。
二、2023-2024学年学籍审查相关工作
(一)审查对象:
本次学籍审查的对象为2021级、2022级和2023级的在籍在校学生(以教务系统中在籍在校学生名单为准)。对于教务系统中学生学籍状态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请各系汇总后报到教务处。
(二)审查标准:
学籍审查将依据《沈阳科技学院普通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沈科发[2023]323号对学籍审查的有关要求,对2023-2024学年不及格课程数在五科以上(包含五科)的学生,给予学业警告处理;对受过二次学业警告的学生,给予降级处理。
(三)审查课程范围:
审查课程范围,包括按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开设的所有必修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方向课、工程实践环节、创新创业环节等。
(四)审查成绩所在学年:2023-2024学年
(五)审查程序:
1.各系登录教务系统自行下载学生名单(系部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
2.各系对要求审查年级学生进行全面审查。最终形成“预降级学生名单、学业警告学生名单”(见附件3),每年级各一份统计表;经核实无误后,将汇总后的学籍审查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版)于10月29日上午交至教务处考务科。
3.教务处审核各系上报学籍审查结果,形成学籍审查处理意见报学校审议。
4.学校审议通过后,预计在教学周十二周前发布学籍审查结果并进行公示。
5.按学校处理意见,教务处组织下发学业预警通知书(见附件4),由各系将学业预警通知书送达学生本人,通知家长学籍审查结果;学生辅导员对被预警学生进行警示谈话,并填写帮扶谈话记录表(见附件5)。
6.各系收齐学生签收学业预警通知书(存根)(见附件4)及学业预警学生帮扶谈话记录表后(见附件5),于11月20日前统一交至教务处存档备案。
教务处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