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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和开展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审核工作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4〕146号



一、根据《沈阳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沈科发〔2023〕330号)文件要求,各系部应成立由系主任(或教学副主任)、部分学术委员会成员、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等组成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推进、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制,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工作按计划日程进行,对过程要严格监控,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原则上为系部主任,其它成员3-7人。

各系应于2024年10月25日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加盖系部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各系各专业应组织做好沈阳科技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审核工作,指导教师需提供选题报告(见附件1)。报告包括课题题目、课题主要内容、所需技术条件等,供系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和学生选题时参考。

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应对选题报告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组长签字确认。审核内容包括:

1.是否为本专业选题,难度、工作量是否适中,是否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

2.选题结合生产、实习(实训)和社会实际情况,每个专业提供的题目在实习、实践中完成比例是否达到60%;题目的更新率要大于75%,不得使用近三年的旧题。

3.选题是否精练、准确,主标题字数不超过20字。

4.每位指导教师应多备一个题目供学生选择。

三、各系部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应切实组织召开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审核的研讨会,应有相关工作材料记录。在充分研讨、审核基础之上,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并汇总相关信息,将《沈阳科技学院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汇总一览表》(见附件2)电子版于2024年11月1日前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纸质版经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


附件1:沈阳科技学院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报告

附件2:沈阳科技学院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汇总一览表


教务处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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