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4〕152号
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1号)《沈阳科技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修订)》(沈科发〔2023〕327号)要求,为提高我校实验教学水平的提升和教学实验室的高校运行,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4年度立项的全部课题均参与此次结题验收。
二、提交材料
需提交《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结题申请书》,相关的制度文件,教学案例及其他佐证材料等。
三、材料提交时间
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以系部为单位,于2024年11月10日前提交至教务处218张老师处。
四、其他说明
各教学单位应对结题申请书进行审核,保障材料的真实性,结题验收由教务处统一组织验收,组织形式另行通知。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建设与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人:何鑫,联系方式:024-31969577。
教务处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