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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体质测试工作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4〕157号


各(院)系: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202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与数据上报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第一学期学生体质测试工作,为确保学生体质测试工作顺利开展,请各院系积极配合,通知组织好测试班级学生,按时参加本学期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目的

通过对大学生进行体质测试,评价体质状况和体育锻炼效果,健全并督促大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科学地指导大学生开展体育活动,促进大学生加强锻炼提高体质健康水平,从而不断地增强学生体质。全方位了解学生身体形态、机能和运动技能,充分了解和掌握学生的体质状况,为学校的体育教学与学生管理工作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二、测试项目

1.身高;2、体重;3、肺活量;4、坐位体前屈;5、立定跳远;6、50米跑;7、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8、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
三、测试时间与测试对象

日期

测试年级

备注

2024年11月9日(周六)

2023级

9点开始进行

2024年11月10日(周日)

2023级

9点开始进行


2024年11月16日(周六)

2024级(本科及专升本)

9点开始进行

2024年11月17日(周日)

2024级(本科及专升本)

9点开始进行

2024年11月13日(周三)

下午13点30

2024年11月20日(周三)

下午13点30

补测

本次补测全院21级、22级、23级、24级全体在校学生均可参加,本次补测为2024年最后一次补测,学生根据自身情况与补测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相对应测试地点进行补测


注:具体测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测试地点

1、坐位体前屈、一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引体向上:体质测试教室(1)图书馆东区一楼

2、身高、体重、肺活量、:体质测试教室(2)第二教学楼一楼

3、1000米、800米、50米:学院北校区田径场

五、签署学生体质测试免责声明

所有测试学生需本人签署(学生体质测试免责声明)附件三,声明以班级为单位签署,签署后由班长或班级干部统一上交体育系办公室,未签署声明的同学不允许参加本年度体质测试,如擅自参加体质测试,出现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23级上交时间:2024年11月6日(周三)下午13点30-16点

24级上交时间:2024年11月13日(周三)下午13点30-16点

六、测试要求

1、参加测试的学生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原件、缺一不可),并服从测试人员的点名检查,没有携带证件的学生不得参加测试(测试采用读取身份证与人脸识别)。

2、测试前学生应注意休息和饮食,以保持体力的积蓄,严禁熬夜,不得空腹参加测试,身体不适的学生应及时与测试教师沟通。
3、请参加测试的学生穿着轻便运动服装、运动鞋,按照测试安排提前10分钟到达测试地点,以系为单位集合,各班班长负责组织,学生按学号顺序集合整队,每班站2排,不大声喧哗,由班长或体委带领做好准备活动。

4、测试过程中每班配备一名工作人员持测试单负责带领各班同学有序参加每项测试,非工作人员不得接触或随意填写测试单,整个测试过程听从测试教师与工作人员安排,保证秩序,如违反相关规定,取消测试成绩,按违纪并上报学校做严肃处理。
5、遵守测试纪律,严禁替代测试或作弊,如跑步过程中抄近道、漏圈等,端正态度严禁消极测试、服从教师及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扰乱测试秩序,如违反相关规定,一经查实,取消测试成绩,按违纪并上报学校做严肃处理。。
6、对第一次测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统一组织进行补测。对于旷测学生(即一项或一项以上未经批准不参加测试者)一律不予补测,视为体质测试成绩不合格。
7、如遇天气等自然因素影响不能进行体质测试,将另行通知体质测试时间。

七、关于免测、缓测、缺考、补测的要求

1、免测申请

(1)免测条件

因存在呼吸系统疾病、心脏系统疾病、免疫系统疾病、慢性疾病、肢体残疾的,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诊断证明、检查单可申请免测。

学生因临时生病(必须持有三级甲医院诊断证明、检查单并开据的一年内不宜剧烈运动证明)可申请免测。

退伍军人持有效证明可申请免测。

学生本人在辅导员处领取《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免试申请表(附录一),由本人填写,并附医院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由辅导员签字审核后报送体育系审核。退伍军人申请免测,由学生填写免测申请表、退伍证复印件,由辅导员签字后报送体育系审核。审核通过后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学生免试申请材料将存档于学生档案中。

2023级办理免测的同学于2024年11月6日下午13点-16点,辅导员签字并盖章后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或学生干部统一报送体育系办公室进行审核,过期不予受理。具体地址:北校区扶梯三楼体育系体质测试资料室(玻璃房)。

2024级办理免测的同学于2024年11月13日下午13点-16点,辅导员签字并盖章后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或学生干部统一报送体育系办公室进行审核,过期不予受理。具体地址:北校区扶梯三楼体育系体质测试资料室(玻璃房)。

联系人:赵禹(教师)

2、缓测申请

(1)缓测条件

由于突发伤病、外出实习、考试时间冲突等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测试的学生可以申请缓测。

(2)申请办法

正常情况下须由本人提前到各自所在系辅导员处说明情况,填写缓测申请单(附录二),由辅导员签字后上交体育系,上交时间参照免测申请。

如遇突发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办理缓测的同学,需本人带证件与请假条,测试当天到测试场地找测试负责人填写缓测申请单办理缓测。

因突发情况不能到现场的同学由本班班干部带本人系请假证明(带印章)到现场填写缓测申请单办理缓测。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进行测试,又没有请假的同学,测试数据无法保存,测试无效。申请缓测的同学另行安排测试时间。

3、旷测

未参加常规测试或测试项目不全且没有申请缓测的学生或已经申请缓测仍未按时参加补测的学生视为旷测,旷测者本学年测试成绩以0分计。

4、补测

对测试项目不全与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补测时间安排待体育系通知

体质测试成绩将作为学生个人素质体现的一项重要依据收录到学生档案,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不及格,无法参加各类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因此,请各院系及时通知学生并明确具体要求,保证本次体质测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录一:沈阳科技学院学生体质测试(免测)申请表 (符合免测标准同学填写)


附录二:沈阳科技学院学生体质测试(缓测)申请表 (不符合免测标准但不能参加本次测试同学填写)


附录三:沈阳科技学院学生体质测试免责声明 (所有参加测试同学必须签署)

  

教务处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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