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4〕163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籍审查工作的通知》(沈科教通字〔2024〕141号)的要求,现将2024-2025-1学期学籍审查结果予以发布,具体学生名单(见附件1),请各教学单位做好有关工作。
一、学籍审查结果
二、学籍审查处理意见
(一)学业警告
教务处组织下发学业预警通知书(见附件4),由各教学单位将学业预警通知书送达学生本人,通知家长学籍审查结果;学生辅导员对被预警学生进行警示谈话,并填写帮扶谈话记录表(见附件5)。
各教学单位收齐学生签收学业预警通知书存根(见附件4)及学业预警学生帮扶谈话记录表后(见附件5),于11月20日前统一交至教务处221办公室存档备案。
(二)降级
1.学生本人跟不上原班级学习进度,无法继续学习的,自愿申请降级,需填写学籍异动审批表(见附件2),受理时间截止到11月13日(星期三),由各教学单位统一提交申请降级的学籍异动审批表。降级后需按照新年级专业(班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完成学业。
2.学生本人如学习任务尚可,可通过重修等方式解除学业警告,可申请跟班试读一个学期。在这一学期内课程修读情况,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跳回原年级,条件如下:
(1)本学期期末结束时原年级课程80%通过。
(2)通过本学期重修方式修过一定数量课程,可申请解除一次或者两次学业警告的;
学生需填写跟班试读申请表(见附件3),受理时间截止到11月13日(星期三),由各教学单位统一提交申请降级的跟班试读申请表。特别说明:若学生在跟班试读期限内,未达到以上条件,需在2024-2025-2学期初办理降级手续,正式降到下一年级。
请各教学单位将上述学籍审查处理意见及时通知到本单位有关学生,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及时为有关学生办理自愿申请降级相关手续,做好降级后的有关教学及安置工作。
附件1:学生名单
附件2:学籍异动申请表
附件3:跟班试读申请表
附件4:学业预警通知书
附件5:帮扶谈话记录表
教务处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