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4〕171号
各教学单位:
23年以前的省级教改项目已经过两年的教学改革研究,为不断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加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过程管理,现决定对省级教改项目进行校内预结题验收工作,相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3年及以前立项的全部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附件1)
二、结题方式及材料要求
1.结题方式:
结题形式包括现场答辩和专家评审,项目负责人应准备汇报ppt,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综合评审并确定“结题、暂缓结题和不予结题”的评审结论。针对暂缓结题和不预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针对专家意见进行进一步教学改革研究并提交整改计划,半年后再组织结题验收,且延期期间学校不再资助经费(之前结余的经费可继续使用),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教研类的项目。
2.结题材料:
(1)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必须填写《沈阳科技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
(2)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反映该项目研究成果的各类材料,如人才培养效果、论文、专著、获奖证书、教材、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教学软件等;
(3)将以上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并以“负责人姓名--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命名。
3.提交时间:
2024年11月30日前,请各教学单位将《结题报告》汇总后,以学院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jwc16321@163.com。
三、其他事项
1、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结题工作。结题后,各项目仍要继续做好项目成果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推广应用工作,争取获得教学成果奖励,并产生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
2、项目负责人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佳慧、何鑫
教务处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