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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本科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5〕81号


各学院(部门):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高教学水平,培育本科教育教学优秀成果,根据《沈阳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开展2025年度校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教学改革立足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研究课题应体现现代教育理念和现代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突出时代性、针对性;

2.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探索建立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教学的新模式、新技术和新方法,推动本科教育创新发展;

3.强化项目成果的辐射影响,积极组织项目开展交流研讨、成果展示,将研究与改革实践成果及时转化、推广、辐射。学校将适时总结推广各单位本科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的优秀经验和典型做法,为全校深化本科教育改革提供借鉴。

二、立项范围

“质量工程”以提高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为目标,以推进改革创新和实现优质资源建设与共享为手段,按照“分类指导、鼓励特色、重在改革”的原则,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整体实力。

(一)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项目

1.1课程建设

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项目分为课程建设项目和教学资源建设项目,课程建设项目包括AI课程建设建设示范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资源建设项目包含校企共建教材的教材建设项目、虚拟仿真资源建设项目,课程类及教学资源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

(1)AI课程建设示范课程

拟立项建设20门,其中教师发展中心推荐10门,另遴选出10门。

①重塑课程内容体系。梳理从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能力要求,到课程体系、课程目标的目标链,明确内在支撑关系,重新梳理课程知识点,深度结合课程进行内容重构,打破传统课程组织模式,注重知识的连贯性和系统性,同时融入最新科技成果和行业实践,强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增强课程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②创新教学方法。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教师进行教研备课、辅导答疑、学习分析等,帮助教师优化教学方法,提高备课效率,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根据学生的学习进度实施个性化教学。利用在线学习平台、虚拟实验室、智能辅导系统等智能教学工具,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参与度。

③优化教学评价。建立课程信息采集、评价、反馈机制,进行课堂教学智能评测,对影响课程评价的各类要素进行智能化大数据分析,实现课程评价的智能化升级。

结题验收标准:

提供“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依托平台完成知识图谱、能力图谱、专业图谱的建设,教学大纲、教案、ppt等教学资料,团队内教研活动等,将平台AI功能与课程教学深度融合,形成教学案例,校内公开课每学期1次。其他形式的成果等。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拟立项建设10门,每门经费资助3000元。课程思政项目成员要求至少有一名思政教师参与课程思政内容指导。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结题验收指标

将课程思政融入到课程教学,形成一套体现课程思政的教学大纲、教案、课程思政教学案例集1套,案例集中思政教学案例个数不少于30个,10分钟说课视频和45分钟课堂实录(其中,10分钟说课视频应紧扣课程思政主题,重点介绍课程思政理念、目标、体系、设计、实施、成效等;45分钟课堂实录须为真实教学场景,与对应的课堂教学设计、课件、教学案例相配套),课题组内集体备课或教学研讨会开展情况、公开示范课等相关教学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次公开课。

1.2.教学资源建设

(1)教材建设

教材建设为校企共建教材,要求有企业人员深度参与编写,大量引进企业案例。

教材项目验收标准:每个章节/单元不少于2个企业案例,教材可以按期出版并在校内投入使用。(预计5项)

(2)虚拟仿真资源建设

为适应实验教学和理论教学的需求,特设立虚拟仿真实验资源建设项目,拟立项资助数量4项,每项经费标准4000元。

虚拟仿真资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指标:搭建成虚拟仿真教学平台或建设成虚拟仿真教学资源,虚拟仿真资源能满足不少于4个课时的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如搭建平台,要求有具体访问网址,通过网址校内学生可以免费访问学习,有自主知识产权,学生使用人数超过100人。提供课程评审数据,其他代表性成果。

(二)教学改革

为提升教学质量,讲教学改革落实到人才培养过程,并以教学改革为抓手,培育优质教学成果,推动我校特色发展,设立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改革类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

2.1、一般教改项目

围绕高等教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在成果导向教育理念应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内容与方式改革、实践教学改革、产学研合作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学生学业评价、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教学管理体系等方面立项。原则上应按指南题目要求进行项目申请。拟立项20项,每项资助标准3000元。另设立若干项教研项目,采用备案制立项,根据结题评审结果等级认定工作量和资助标准。学校鼓励的研究方向见附件4:2025年校级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

2.2、教学成果奖培育专项

为实质性增强我校教育教学成果的建设质量,加速教学成果的有效转化,全面推动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的跃升,同时为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储备优质项目,特设立教学成果培育专项,教学成果申报单元应以重点建设学科、优势专业建设、课程群建设为主,鼓励跨高校、学院,鼓励跨学科、专业联合,鼓励与企业联合,共同申报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创新性的综合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拟遴选10项培育项目,每项资助10000元。

教改类课题结题验收标准:

1)结题简表

2)“沈阳科技学院校级教研教改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指标”

3)结题报告

4)研究论文

公开发表的教研论文,出版的教材、著作,获批的软著等。(论文需要明确标注所依托项目的名称和编号,且主题必须与项目主题一致;如期刊不能标注项目名称和编号等信息及认定上存疑的论文,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

5)研究结果要件

指立项申请书中预期要完成的研究结果,或按研究工作常规应该提交的研究结果。研究结果要件可以是体现研究目标的改革(或创新)方案、应用程序软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的整体性专业教改方案、新建的教学平台框架(课程体系)及分析说明、新的一系列课程模块以及教学要求和配套教学大纲、新的实习实验方案及大纲和任务书、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创新教育方案等。

6)辅助材料

包括实验效果证明材料,成果应用证明材料,有关方面对该研究及其实验的反映(如教师对教材的反映、学生对讲授效果、提高动手能力或研究能力的反映等);媒体对该项目的有关介绍、报道等。其他体现教学改革的常规性材料。如自制教学仪器设备、录像片、多媒体网络教学系统光盘、CAI课件、试卷等。(这些材料都以附件形式提供,可提供复印件。)

(三)实践教学与实验平台建设项目

实践教学与实验平台建设项目主要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专创融合实践项目、实验教学与实验室项目等几个类别,实践教学与实验平台建设类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实践基地为已获评项目,其中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资助10000元,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资助5000元。

3.1.省级实践基地孵化项目

拟遴选出8个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支持实践基地持续建设,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每个实践基地资助2000元。

结题验收标准:校企合作协议1份,运行和管理制度、实验室开放共享制度文件各1份,稳定的师资队伍其中必须包含企业指导老师,实习/实践指导书,指导记录,教师调研访问2次/年,企业人员为我校师生作报告2次/年,实践基地每年最少接收20人实习/实践。鼓励联合开展科研合作。

3.2.专创融合实践项目

专创融合实践项目重点围绕探索专创融合课程建设,推进项目式实验教学改革,推进绿色创新教育改革开展。推动专业教育与创新教育深度融合,以优质大创项目、高水平学科竞赛等为创新资源,推动现有专业课程知识体系优化和内容更新,新建“课赛一体”课程,打造创新课程模块或微课程,实施项目制、案例式等教学方法改革,推进“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改革。拟遴选出10项,每项资助2000元。

结题验收指标:

形成项目制、案例式等教学改革案例或项目式的实验教学改革案例,学生发表课题相关学术论文,大学生参与高水平竞赛获奖等。

3.3.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项目

申报的项目重点围绕“实验教学体系研究”或“实验教学数字化研究”或“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国际比较研究”三个主题开展。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充分发挥实验室提升学生科学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重要阵地作用,以实验教学改革为核心,以实验资源开放共享为基础,以高素质实验教学队伍和完备实验条件为保障,深入开展高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发挥数字赋能作用,推动实验教学改革,为建设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的新型实验教学体系提供有力支撑。拟遴选出10项,每项资助4000元。

结题支撑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教学创新总结报告、教材、著作、软件、验证科技成果和成果推广效益(成果推广效益证明需加盖成果受益单位公章)、指导学生科研成果、获奖、项目相关成果等证明材料。

(四)协同育人项目

协同育人项目拟资助2个省级产业学院,遴选并资助10个校级产业学院。

(五)教学团队培育项目

教学团队项目拟遴选出5个校级重点教学团队,每个团队资助20000元,遴选出10个校级教学团队,每个团队资助10000元,教学团队建设周期2年。

教学团队应致力于教学研究,团队教师培养,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实践基地建设,双创融合等方面开展工作。

结题验收由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是否通过验收。

三、申报与建设要求

(一)请各系部认真分析、梳理现有各级各类“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及教学改革项目建设情况,总结教育教学建设成果,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核心,以协同创新为引领,以理念模式改革为重点,以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手段为技术支撑,整合各方面教学资源,做好项目建设规划,确定推荐项目类别及数量。校级项目是推荐省级建设项目的前提,也是学校培育优秀教育教学成果的基础,各系部务必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广泛发动教学一线教师积极申报项目,认真组织推荐工作。

(二)针对1.1、1.2、2.1、2.2、3.2、3.3等六类项目,原则上一名教师只可以主持人的身份申报1项,或以参与人的身份参与两项该类课题。项目申报负责人要求讲师及以上职称,系部应切实审查成员参与情况,如出现参与项目超出限制的情况,直接取消全部含有该成员的项目(包括主持和参与)。备案制立项课题不限制教师职称。其他类别的课题不限制主持与参与数量。

(三)项目申报书中,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及通知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经费列支和使用;如立项成功,各项目负责人要遵守学校财务相关要求,利用项目建设经费购置的小型仪器设备归学校所有,记入学校固定资产账目。论文需要在相应位置明确标注所依托项目的名称和编号,且主题必须与项目主题一致;相关期刊规定不能标注项目名称和编号及认定上存疑的论文,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

(四)项目要注重研究方案和计划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强调研究成果的教学推广应用价值。

(五)课程建设类和课程改革类项目,原则上由课程负责人申报相关改革研究项目,一门课程原则上不能由不同负责人重复申报质量工程项目或课程建设项目。专业教学体系类改革项目原则上应由教研室主任或专业带头人主持申报。已获批过资助的课程不得再次申报。

(六)项目建设周期及中期检查

项目建设周期按文件中要求建设周期执行,原则上不能延期结题,预计在2025年12月进行项目中期检查,建设周期为一年的项目,预计于2026年9月初进行项目结题验收,建设周期为两年的项目,预计于2026年12月进行结题验收。教务处组织中期检查,原则上项目研究团队应按计划完成项目进度的一半工作量,如中期检查不通过,取消立项资格,并追回已支出项目经费,一年内不得再申报课题,如项目不能按期结题,追回项目经费,一年内不得再申报课题。

(七)学校对以下申报情况不予以立项:

1.申报项目论证不充分,方案可操作性不强,不符合我校教学改革需要。

2.项目负责人已承担校级项目且未完成验收超过1项及以上的不得再申报。

3.已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立项的同类项目原则上按照已立项的项目方式进行建设、管理和资助,不再进行重复申报。

(八)人员变更

中期之前根据实际执行的情况,可酌情申请人员变更,中期以后,成员不能再变更。

四、管理职责

(一)教学改革创新研究项目实行学校、教学单位和项目组三级管理,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二)教务处负责全校教学改革创新研究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年度项目建设规划、建设重点和内容,明确项目指南;

2、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全面领导项目建设工作;

3、组织和指导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资助、中期检查及成果验收;

4、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管理预算调整和预算执行进度;

5、制订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三)教学单位负责项目的初步审核、监督并为项目研究和建设提供保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的年度建设规划和项目指南制定学院建设方案和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2、在项目立项、验收等环节中,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

3、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支持、督促项目组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

4、积极做好成果推广与应用工作;

5、对项目组的课题经费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

(四)项目负责人负责按照既定的研究计划进行项目建设和研究。其主要责任是:

1、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经费使用预算;

2、组织项目成员,合理分配任务开展项目研究和建设工作,把握项目研究和建设进度;

3、合理安排经费使用支出,按期开展项目中期检查;

4、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验收工作,扩大项目建设成果的推广应用。

(五)项目实行绩效管理。学校根据项目预期成果完成情况,计入年度绩效考核工作量。

五、申报程序与材料报送

1.本次项目管理工作依托超星平台进行,请通过系部评审的老师按照自己申报的课题类别用学习通扫对应的二维码进入项目组,或通过图片上的邀请码,使用学习通添加(二维码见附件5),后续通知将使用超星平台发布消息。

2.项目申报材料提交。请各学院(部门)严格按照项目数上限个数组织本次申报工作,本次评审为线上评审,电子版材料在学习通对应的项目中上传。各学院应在8月18日前组织人员对本部门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初评,通过初评的老师各项目主持人应于8月20日前进入到学习通对应的项目中,并将申报书上传到学系统中。电子版项目汇总表于8月20日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发给教务处陈丹老师。

六、其他说明

此次质量工程立项工作中,针对没正式获批校级立项的申报项目,设立若干项备案制项目,获批备案制项目主持人可自行建设,同时参与结题验收,根据验收结果,给予经费支持和工作量认定。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项目申报书模板

附件2:2025年项目申报汇总表(系部院)

附件3:各部门申报项目数上限个数

附件4:2025年校级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5:学习通二维码

教务处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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