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4〕31号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和沈阳科技学院一流(特色)本科专业建设的相关要求,为持续强化专业内涵建设,提升学校专业建设整体水平,强化一流(特色)专业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将2024年度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加强规划研制。教学单位组织相关专业在深入剖析专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总结前期建设经验,进一步明确专业建设绩效任务,编制2024年建设方案(模板见附件),经系内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论证通过后报送学校。
已经确立的省、校一流专业需填写。
2.加强过程管理。教学单位要做好专业建设的指导工作,加强过程管理和监控,每年底总结专业建设成效,提交专业建设年度工作进展报告和下一年经费预算。
3.加强责任落实。按照专业建设责任制有关要求,加强专业带头人、负责人聘用、考核等日常管理,充分调动专业教师的积极性。
4.加强经费统筹。教学单位要统筹利用好教学改革专项经费,积极争取经费配套,确保专业建设各项任务有效推进。
5.加强组织实施。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一流专业建设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具体举措,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6.材料报送:请各相关教学单位于3月25日前统一将附件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教务处四号楼216处,word版和PDF签字扫描版发送到邮箱jwc13621@163.com。
教务处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