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5〕51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沈阳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要求(以下简称细则),现将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
2024级在籍在校学生
二、转专业申请条件
1.报名者须符合《细则》中转专业的有关条件,同时符合所报志愿专业所在学院转专业条件中的相关要求;
2.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最多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不设置专业调剂。
二、学生申请流程
学生申请
(一)线上:
1.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申请,起止时间5月30日9:00-6月4日16:00,每个学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且申请保存提交后不能自行更改。教务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1)。
2.学生自行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面试时间及地点。
3.转专业成功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确认,确认时间为6月11日8:00-6月12日16:00。
(二)线下:
1.学生须填写《沈阳科技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支撑材料,申请表中要写清楚申请转专业的原因和依据,备注栏中要手写“本人已知晓,转入新专业后,需补修转入专业相关课程,满足专入专业培养方案,方可申请毕业”。经转出院系、转入院系审核通过的学生进入转专业考核程序。
2.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签字后)及相关支撑材料交至本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人处,由转入学院和转出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人相互交送学生材料。纸质材料接收时间截止日期:6月6日15:00前。
三、学院审批流程
各学院教学副院长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设置专业招收人数、招收限制条件等参数,设置报名条件及录取条件参数时,须详细说明具体的条件和要求。(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系统设置时间为5月28日9:00-5月29日16:00。各学院将组织转专业面试的时间、地点上报于5月29日16:00前上报于教务处考务科刘老师处。
(一)转出学院审核
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转出专业教学副院长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审核(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转专业名单决策无异议后,将转出学生明细表(附件5)6月13日前电子版及纸质版签字盖章报教务处考务科学籍处。
(二)转入学院审核
将转入学生明细表(附件5)及学院集体决策过程等材料6月13日之前电子版及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并报教务处考务科学籍处。
学院考核结束后,转入专业教学副院长在教务管理系统录入考核结果(详见附件3)。
四、学校审核及公示
教务处会对各学院上报材料及结果进行审核,按申请学生的成绩及提供的支撑材料,进行综合排名;根据转专业标准和名额择优选拔,形成2024级拟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教务处网站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后,“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将2024级拟定转专业名单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发文公布。
五、其他事项
1.转专业成功的学生,从转入新专业起,按照新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并按照新专业教学计划选课。
2.转专业成功的学生在原专业取得的学分,由转入学院根据专业教学计划认定并报至教务处复核。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外课程的学分均计入选修课学分,所缺转入专业的必修课必须参加课程学习补修。
3.计划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末办理学生转专业相关手续,包括更换专业班级、更换宿舍、课程学分统计等事宜。
4.一经转专业成功,不允许悔改,请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及家长认真考虑,慎重做出决定。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