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4〕160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沈阳科技学院毕业实习管理规定(修订)》(沈科发[2024]2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了解学生毕业实习的实际内容和完成情况,提高学生实习质量,现组织各教学单位安排毕业实习答辩工作。
一、总体原则
调整和优化毕业实习答辩工作组织安排,加强答辩过程管理,确保实习质量。
二、毕业实习答辩形式
通过组织毕业实习答辩,全面总结毕业实习工作,收集学生专业知识应用于实践的情况;通过答辩了解相关行业企业的发展情况并做为企业调研的一部分。客观、公正的评定每个学生的毕业实习成绩。
为保证毕业实习质量,2021级毕业实习答辩建议采用线下答辩的方式。
三、毕业实习答辩组织要求
根据2021级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答辩工作安排具体流程如下:
1.本次毕业实习答辩采用线下答的方式,答辩时间定于本学期第十三周(11月18日-22日)进行。
2.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毕业实习答辩工作,答辩小组由1位组长(指导教师)、2位专业教师(指导教师)和1位答辩秘书组成。各教学单位将答辩具体安排按《2021级毕业实习答辩安排表》(附件1)填报,并于第十三周周一(11月18日)前将纸质版表格(需系主任签字并加盖教学单位公章)和电子版表格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答辩流程
(1)答辩资格审核。各教学单位需组织指导教师提前一周对学生进行毕业实习答辩资格审查,经教学单位审核通过后学生方可参加毕业实习答辩。校内指导教师评语需由校内指导教师本人填写并签字。
对于未按规定完成毕业实习任务、毕业实习手册不合格的同学取消毕业实习答辩资格。
(2)答辩过程及记录。学生口述3-5分钟,报告本人实习期间所做工作、实习成果和对行业企业的认识。教师提问2-3分钟,答辩过程中请答辩教师对学生的实习方式严格审定,如未按照既定实习方式实习答辩,成绩将按不及格处理。
(3)成绩及评价记录。由答辩秘书记录答辩情况并现场填写《2021级毕业实习答辩情况表》(附件2)。答辩组统一填写《毕业实习答辩情况表》、汇总答辩成绩,并由答辩组组长本人签字。
学生毕业实习成绩于毕业实习相关材料存档完成后发布。
各教学单位需于十四周周五前(11月29日)将填写好的电子版《2021级毕业实习答辩情况表》(附件2)和纸质版《2021级毕业实习答辩情况表》,审核无误后由系主任签字并加盖教学单位公章后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 答辩成绩评定
毕业成绩最终按照通识课程(30%),实习过程(70%)确定。其中,通识课程中《安全系统工程》(占15%)、《工程伦理》(占15%);实习过程中实习日志成绩(占20%)、中期检查成绩(占10%)、毕业实习报告成绩(占15%)、毕业实习答辩成绩(占25%)。
每一环节具体评定标准要求参见《沈阳科技学院毕业实习管理规定(修订)》(附件3)。其中任意环节不及格,则毕业实习成绩为不及格。
四、毕业实习材料存档工作
存档要求:毕业实习工作材料由教学单位负责,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存档,规范详情见附件4。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3.《沈阳科技学院毕业实习管理规定(修订)》
教务处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