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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5〕02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5〕1号)要求,现面向全校教师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参与此次遴选的教材应为正在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中使 用的教材。申报范围包括:

1.辽宁省职业教育“十四五”第二批规划教材书目中2022年1月1日(含)以后国内出版、再版或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 的教材。

2 . 2023年5月31日至2025年2月17 日国内出版、再版或 重印的教材(以版权页信息为准)。

3.已参评但未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 目的教材,按照相关政策、行业发展和技术更新要求进行了实质 性修改的,按“修订教材”进行申报(需提供修订内容对照表)。

4.再版的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更换第一 主编的,须按新教材参加申报;未更换第一主编的,按要求向教 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申请修订备案,不参与此次申报。

(二)鼓励申报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尚未 覆盖专业的核心课教材;职业本科各专业特别是制造业相关专业 的教材;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符合学生学习规律,充分融入数智  技术、资源丰富的数字教材;服务国际产能合作、促进我国教育  对外开放的职教出海相关教材;体现产教融合,头部企业、行业、 职业学校专家深度合作共建的教材。

(三)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北斗应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 成电路、航空航天装备等先进制造业,生物育种、粮食加工等现 代农业,养老、托育、家政、低空经济等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相 关教材。

(四)列入新时代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学校(专 科)教材建设范围的教材,中职三科统编教材、列入首批中等职 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目录的教材,习题集、指导书、作业册、 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不参加申报。

具体申报要求见《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遴选标准》(附件5)。

二、申报程序

1.各教学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组织相关教师申报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对申报教师的资质和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

2.学校评审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推荐教材并排序,公示无异议后,并推荐至省教育厅复核。

各教学单位于2月24日前将和《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申报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13621@163.com,纸质版盖章后交至教务处王兴华处。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3: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docx

附件4:已参评但未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修订内容对照表

附件5: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标准.docx



教务处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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