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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4〕54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沈阳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要求,现将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特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实施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具体事宜由教务处协调。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玉红

副组长:袁德成、高洪震

成员:吴静、张连浩、王昭春、刘慧、管迪、郑鑫、华玉瑶、何大伟、张倩、梁新鑫、刘芳(纪委委员)。

二、申请条件

符合《沈阳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点规定条款的2023级在籍在校学生(不包括复学学生),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不允许转专业的条件参照《沈阳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条款要求。

三、申请流程

1.各系部教学主任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设置专业招收人数、招收限制条件等参数,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请自行下载填写《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并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学生教务管理系统申请起止时间5月18日9:00-5月27日9:00(详见附件3)。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可参考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中第二条条款要求)。申请表中要写清楚申请转专业的原因和依据,并列出支撑材料明细。学生及家长须手写签字确认。具体请按申请表要求进行填写。

学生申请表(签字后)及相关支撑材料交至申请接收专业各系教学秘书处,学生网上申请截止日期:5月24日(周五)上午9点。纸质材料接收时间截止日期:5月24日(周五)上午11点。

四、审批流程

1.转出专业教学主任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审核后通过(详见附件4)。

2.各接收专业系部组织开展面试等相关形式的考核,将学生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5)及考核时间、地点等在5月31日之前报送至教务处。

3.学生自行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面试时间及地点。

4.系部考核结束后,接收专业教学主任在教务管理系统录入考核结果(详见附件2)。

5.教务处会同学生处对各系部上报材料及结果进行审核,按申请学生的成绩及提供的支撑材料,进行综合排名;根据转专业标准和名额择优选拔,形成2023级拟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教务处网站公示三天。

经公示无异议后,“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将2023级拟定转专业名单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发文公布。

6.转专业成功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确认,确认时间为6月14日8:00-6月19日9:00。

五、其他事项

1.转专业成功的学生,从转入新专业起,按照新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并按照新专业教学计划选课。

2.转专业成功的学生在原专业取得的学分,由教务处根据专业教学计划重新确认,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外课程的学分均计入选修课学分,所缺转入专业的必修课必须参加课程学习补修,补修的课程按学分收费。

3.计划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末办理学生转专业相关手续,包括更换专业班级、更换宿舍、课程学分统计等事宜。

4.一经转专业成功,不允许悔改,请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及家长认真考虑,慎重做出决定。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接收系部操作流程

附件2: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3:学生网上申请流程

附件4:转出系部操作流程

附件5:学生信息汇总表模板


教务处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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