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4〕58号
为规范专升本教学管理与组织实施,确保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4版专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请相关教学单位参照《沈阳科技学院2023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做好本次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订专业范围
2024年专升本专业:
教学单位 |
专业名称 |
化学与化工系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机械工程系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信息与控制工程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二、制订要求与说明
(一)学制与学期安排:专升本专业学制为两年,共分4个学期,每学期按20周规划教学周数。课程教学集中在前3学期进行,第4学期不应安排课程教学。
(二)学分:专升本专业总学分控制在80-90学分,培养方案中课程学分计算办法参考《指导意见》。
(三)设置专升本课程体系时,应充分体现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在考虑专科课程体系与本科课程体系有机衔接与提升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来源、素质、专业基础等因素予以综合确定。其中:
1.通识教育选修课:学生毕业时应修够5学分(包括限选课:大学生美育基础2学分)。
2.专业选修课:各专业根据专业具体情况设置最低学分。
3.集中实践环节:包括专业实习实训、社会实践(1学分2周)、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其中毕业实习(1学分2周)、毕业设计(论文)(7学分14周),在第8学期开设。
4.参考《指导意见》关于学位课设置和实践学分占比的相关说明,专升本专业应设置12门左右的学位课程,实践学分占比应达到25%以上。
5.课程学时学分有变动,应确认新的课程编码填写在培养方案中;执行相同教学大纲内容的课程,编码应一致。系部内要做好工作内部协调。
三、培养方案论证与审定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落实,按要求做好2024版专升本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论证、审定工作。
(一)论证工作要求
培养方案形成过程中,应组织同类院校、行业企业等专家(专家应邀请2-3名,企业专家至少1位)进行充分论证,形成论证情况表(参考附件1)。应于5月29日前将培养方案初稿(首页盖系部章)及论证情况表打印签字交到教务处(综合办公楼214),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邮箱:jwc13621@163.com。
(二)培养方案审定工作
学校拟定在6月5日前组织论证,由专业带头人进行方案汇报答辩;各专业根据答辩反馈意见对培养方案修改完善,应在6月10日前提交培养方案最终定稿。
教务处
2024年5月15日